程璐律师,西南政法大学刑侦系毕业,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刑事部主任,重庆市九龙坡区法律援助律师,重庆之声《身边说法》特邀嘉宾。长期从事法律疑难问题和法律实务工作,为人正直,工作专注、严谨负责。主要专业领域: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程璐律师
手机号码:18523101398
执业证号:15001201710871049
执业律所: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万象城华润广场A座9层
一、因奖学金被打入院属于故意伤害吗
2019年12月18日,辽宁沈阳。沈阳大学研二学生王某宇伤愈后,腿还有点瘸。王某宇称,三个月前(9月19日),和同学因奖学金产生纠纷,在校内被捅伤,腿部留下一道11cm的伤口。目前,当地警方称已基本查清案件事实,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。
持刀将他人打伤是属于故意伤害的,至于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。
二、故意伤害刑事处罚
1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
2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3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4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刑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,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,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。具体说来,即在本法条文标有“致人重伤”、“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”等字样的犯罪,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,定罪量刑,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。
法律依据: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
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,从重处罚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使用暴力致人伤残、死亡的,依照本法第234条、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、拘禁他人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,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第232条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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